
核心技術及優勢項目
- 分類:簡介
- 發布時間:2020-11-12 11: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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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VOCs催化氧化(催化燃燒)技術
催化氧化法是指在催化劑的作用下,廢氣中的有機物進行深度無焰氧化,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的過程,此過程是一種不可逆過程。通常用于處理小風量、高濃度有機廢氣,或與“吸附一脫附法”聯用,組合形成“吸附一脫附一催化氧化”工藝。
科明昊公司在VOCs催化氧化技術核心一一先進催化劑和催化氧化裝備技術等方面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1、先進催化劑
科明昊公司VOCs低溫催化氧化裝置采用的FDUCE亞納米催化劑是由復旦大學環境催化課題組硏究開發、集團公司下屬企業制造的。該成果在國際頂尖刊物《SCIENCE》報道。該亞納米催化劑的優勢為:表面自由能高,原子利用率高,VOCs降解溫度低(較現有市場頂級催化劑降解溫度低50℃左右),活性高。
2、先進催化反應器
科明昊公司自主開發的催化燃燒器采用了多重催化燃燒、能量回收、計算機自動調節等關鍵技術,有完善的安全設計,同時實現安全、高效、節能運行、穩定達標排放。
實踐表明,本公司擁有的VOCs廢氣催化燃燒技術和裝備,具有凈化效率高、安全性好、自動化程度高、能耗低、性價比高等優勢,在噴漆、印刷、化工、塑料、橡膠、制藥、農藥、制鞋等行業的VOCs廢氣治理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深得用戶認可。
3、VOCs催化氧化技術特點
二、吸附+脫附+催化氧化(催化燃燒)技術
對于大風量、低濃度VOCs廢氣,常采用吸附+脫附+催化燃燒的組合工藝,且通常采用活性炭作為吸附劑。
首先,生產廢氣進入活性炭吸附箱,通過活性炭吸附將VOCs廢氣中的有機污染物吸附于活性炭上,廢氣達標排放。
當吸附箱內的活性炭吸附飽和時,需對活性炭進行脫附操作:用熱空氣吹掃脫附室內的活性炭,將活性炭吸附的VOCs組分脫附出來并形成高濃度有機廢氣,然后再進入催化氧化裝置。VOCs組分在催化氧化反應器內與氧氣反應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而被去除。
經脫附一定時間(通常為6~8小時)后,活性炭恢復吸附能力,得以再生,又可作為吸附劑循環使用。因此,VOCs飽和活性炭的 “脫附+催化燃燒”過程實質為活性炭的再生過程。
“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法充分利用了活性炭吸附能力強、可解析(脫附)的特點, 解決了活性炭的可再生利用問題,具有工藝合理、VOCs去除率高、經濟性好、無二次污染等特 點,是行業內高度認可的VOCs處理工藝。
該工藝可分為在線式和離線式兩種。
在線式“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系統只需通過閥門之間的切換即可實現吸附、脫附功能的切換,適合于連續式生產的場所。且操作簡便、省時省力,有利于保障活性炭吸附裝置的高效運行。
離線式”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系統需要在活性炭飽和前停止吸附室工作, 將活性炭裝入脫附室進行再生;吸附室需要裝填備用活性炭才能開始新一輪吸附。因此,該系統適合于間歇式生產的場所。特別適合于一個廠區內有多處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企業,可實現活性炭集中再生、節省投資、提高設備利用率。
三、共享活性炭再生裝置
活性炭吸附法具有吸附能力強、處理效果優異、適用范圍廣、一次性投入少等優點,是適合我國國情且已為廣大中小型企業普遍采用的處理VOCs廢氣的方法。
VOCs廢氣處理過程會產生飽和活性炭。由于單一中小型企業產生的飽和活性炭量較少,配套活性炭再生設備存在投資大、利用率低、需維護保養、配備專業人員操作等問題,因此大部分中小型企業往往只選擇“活性炭吸附法”處理VOCs廢氣,沒有配備活性炭再生裝置。其產生的飽和活性炭只能作為危廢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焚燒(或填埋)處置。
將VOCs飽和活性炭作為危險廢物處置,存在增大危廢處置量、浪費資源、增加企業成本等問題,極大限制了活性炭吸附法在VOCs治理中的使用,不利于VOCs治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為此,我司提出“共享式活性炭再生”的解決方案。共享式活性炭再生分為移動式、集中式兩種類型。
1、共享移動式活性炭再生裝置
裝置采用“脫附+催化燃燒”工藝;同時,通過專業的組裝技術,使裝置的物理結構高度 集成,便于運送;通過自動控制、數據采集和變送、互聯網、GPS等技術融合,實現對共享活性炭裝置運行控制、監管、調度,使每一臺共享活性炭裝置處于穩定、高效、可控的狀態。
按照與用戶約定,我司將共享移動式活性炭再生裝置運輸至用戶工廠內的規定位置,并按操作規程運行共享活性炭再生裝置,進行活性炭再生;催化燃燒產生的尾氣通過用戶排氣筒達標排放;再生完成后,得到的再生活性炭由用戶貯存及再次使用;再生過程的主要工藝參數、催化燃燒效率、外排廢氣VOCs濃度等數據實時傳送到營運平臺的數據庫,營運平臺可隨時進行監控和分析;所有再生過程的運行數據都由營運平臺進行儲存和管理。環境保護監管部門也可隨時對共享移動式活性炭再生裝置進行實時監控。
共享式活性炭再生裝置以客戶租賃等方式為客戶提供上門式活性炭再生服務??梢越鉀Q眾多中小企業VOCs飽和活性炭再生難題,企業可以用最低的成本解決活性炭再生循環利用的問題,保證活性炭吸附裝置的高效運行;避免了VOCs飽和活性炭作為危廢處理存在的費用高、資源嚴重浪費等問題。
2、共享集中式活性炭再生裝置
共享集中式活性炭再生裝置是為工業園區(或工業集聚區)內VOCs產排企業提供活性炭再生服務的一種新模式。
共享集中式活性炭再生裝置采用“脫附-催化燃燒”工藝,在工業園區內適當位置建設。包括“脫附-催化燃燒”再生裝置、運輸車輛、控制中心、倉庫等。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為園區內企業需要進行活性炭再生服務:依據協議,再生站將飽和活性炭運至再生站進行活性炭再生,再生站依規程對活性炭進行再生操作。經檢測達到再生效果后,停止再生操作,將再生好的活性炭置于倉庫內貯存或送回用戶工廠備用。
工業園區建設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建立活性炭分散使用、統一回收、集中再生的管理模式,能有效解決活性炭不及時更換、不脫附再生、監管難度大的問題。
四、環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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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明昊公司將攜手眾多的合作伙伴,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為護衛碧水青山、保衛明昊藍天做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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